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和青年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青年文艺工作者强化责任担当、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意识,传承和振兴优秀中华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增强文化自信,打造“文化豫军”,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以高质量的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河南省美术家协会决定实施“首届河南省青年美术人才推介工程——青苗计划”项目,作为发现、培养、推介青年美术人才的“种子工程”,为优秀青年美术家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为新时代文艺发展提供青年人才支撑。
现将本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单位: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二、活动内容简述:“首届河南省青年美术人才推介工程——青苗计划”项目是河南美术界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河南省美协也将以此项目为抓手,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创作导向和价值取向,形成长效扶持、培养和激励机制。通过活动,搭建一个高水平、高起点,能够促使每一位参与者,都能在创作中找到乐趣,展现才华,交流思想、分享经验,发现并培养一批对中国美术、历史和文化具有深度思考、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青年艺术人才的美术平台,力争推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绘画精神的美术作品,为河南美术创作质量的提升注入新的活力。为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三、申报条件:申报采用推荐与自荐两种形式进行,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从事中国画、油画、雕塑、版画、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创作的河南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
(一)推荐报名 1、由全省各美术院校书面材料推荐申报;2、市级文联或美协单位推荐申报。以上2条需满足其中1条。
(二)自荐申报1、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的从业人员;2、在高校或科研机构就读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或从事相关专业执教的青年教师;3、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或有国家级、省级综合展相关展览参展、获奖经历。以上3条需满足其中2条。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个人自行投稿、各市和济源示范区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附件“首届河南省青年美术人才推介工程——青苗计划”项目申报(推荐)表。
1、填写《首届河南省青年美术人才推介工程——青苗计划 》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个人报名只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与获奖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代表作品照片,一人仅限投稿5张(不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作品照片后备注“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创作媒材-尺寸-创作年代-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与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照片收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34号河南省美术家协会,邮编:450014,办公电话:0371——63930045,收件人:魏红有
信封注明:“首届河南省青年美术人才推介工程——青苗计划”。
五、评选:
(一)初评:由河南省美术家协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首届河南省青年美术人才推介工程——青苗计划”项目(2024)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专委会根据推荐与自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中遴选出20名作者确定符合条件申报者作为初审人员,并在河南省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通知作者递送作品原作。
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投票选出10名作者为“首届河南省青年美术人才推介工程——青苗计划”项目参展人员,并通知本人。
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附A4纸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作品约1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展览日期:2024年11月
八、展览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34号河南省文联美术馆一楼展厅
九、参展要求:
(一)作品题材与形式
题材内容要求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坚持与时代同步伐,积极传承和守正创新精神,展现中国精神,体现时代风貌,凝聚中国力量,具有新视野、新思路的美术作品。
(二)绘画类作品尺寸:作品尺寸原则不大于240cm(高)×200cm(宽)。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河南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十、相关事项:
(一)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照片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复评未入围者原作由河南省美术家协会退回作者本人。
(二)河南省美术协会对参加本项目青年美术家根据个人创作进行定期培训计划。对表现优秀,圆满完成结业创作的学员,由河南省美术家协会和相应的承办专业院校、机构联合颁发“首届河南省青年美术人才推介工程——青苗计划 ”项目活动证书。
(三)主办单位将根据全省各市承办机构意愿,组织举办河南省美术家协会“首届河南省青年美术人才推介工程——青苗计划 ”项目作品展览省内巡展。
(四)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作品画册或图录,每位作者均可获赠2本。
(五)主办单位对项目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利。
凡申报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项目通知的各项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美术家协会。详细信息可登录河南省美术家协会网站(www.henanshengmeixie.com)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