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查询
赋能服务
首页 >赋能服务 >行业观察
专家智库 行业观察 展览·活动 工美成果展 科研课题 玉见链
把“现产”当“遗产”:会不会成为中国非遗保护路上的另一陷阱?
发布时间:2022-10-18 22:08:01      来源:工艺中国      分享: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人们提及最多的当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这不难理解——要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应该首先弄清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什么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否则,我们就会因保护对象的模糊甚至误判,丧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人们提及最多的当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这不难理解——要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应该首先弄清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什么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否则,我们就会因保护对象的模糊甚至误判,丧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佳时机。毕竟,我国的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民间文学、传统戏曲、传统曲艺、民歌山曲,还是传统工艺、传统仪式,目前均已进入濒危状态,如不及时抢救,不需十年,绝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会在我们手中彻底消失。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我们放松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呢?在我看来,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某些错误思潮的影响下,我们渐渐混淆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文创、旅游商品、新编剧目等之间的区别,以至于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重心,从非遗保护转移到了更加容易操作、也更加容易挣钱的当代文创上来,而真正亟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反倒无人问津。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因理论功底的缺失导致人们对“遗产”与“现产”这对概念的混乱;二是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导致人们放弃了“难见成效”的“遗产”保护,而将精力放到了更容易操作也更容易兑现的文创产品的开发。

首先,我们来弄清第一个问题:什么是“遗产”,什么是“现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词是“遗产”。所谓“遗产”,就是指创造了某种财富的人去世后留给我们的东西。按长寿百岁算,“遗产”至少应有百年以上的历史。时间不满百年者,无论如何都不能称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说,“传承百年”是我们在判断一个文化事项能否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间上的“底线”。

底线有了,但从历次评审结果看,尽管评委们也都非常谨慎,但每次评审也都不乏“漏网之鱼”。原因即在于在评审过程中我们常把“现产”当“遗产”——如在评审过程中,我们不是看申报项目自身够不够“百年”,而是看申报项目所属“类别”够不够百年——只要某类文化事项——相声、京剧、玉雕、泥塑具有百年以上的历史,那么,这类文化事项便可“全员”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但是,如果我们真的较起真来,将相声、京剧或是玉雕、泥塑掰开了,揉碎了,就会发现,即或在这些号称具有“百年历史”的传统文化事项中,也并不是所有作品都够百年。譬如相声中的《红事会》《白事会》《扒马褂》《八扇屏》是老段子,年份已够百年,以这些项目做依托,当然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京剧中的《定军山》《借东风》《赵氏孤儿》《铡美案》《锁麟囊》是老段子,年份已够百年,以这些项目做依托,当然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像相声《帽子工程》《如此照相》、京剧《孔繁森》《红灯记》这样的当代创作,不仅年份不够百年,就连创造者们也都还活得好好的,怎么能把人家的作品称为“遗产”呢?

同理,那些使用现代图案、现代工艺或是现代材料刚刚创作出来的“现产”——无论是工艺品、旅游商品,还是卡通动漫,没有一样东西是从老祖宗那里传承下来的,凭什么也能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类比文物界,每遇文物,人们首先需要做的第一门功课便是“辩伪”,“辩伪”可以有效地避免假文物的流入。所以,强调“时限”是文化遗产认定的不二法则。它不仅适用于文化遗产,也同样适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各种各样的综合性遗产。马未都先生曾给我们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天,一个小伙子拿了个陶罐儿求他鉴定,让他看看这陶罐儿到底是东周的还是西周的。马未都颠了颠,笑了,告诉他:“这是‘上周’的——你看,这火气还没退呢,怎么能是文物呢?”但在非遗界,却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于是便出现了把“大型实景演出”弄进非遗名录,把“文创产品”请进非遗展厅,把保护祖先“遗产”的经费大笔大笔地用在促进文创产品研发上的咄咄怪事。

“时限”不仅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或是存留上够不够百年,更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含的信息具不具备百年前的原真性。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哪怕确实是一百年前产生的,但由于保护不力,改编、改造已经使其所含信息不再是百年前的东西,同样不能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确保文化遗产所含信息真实,文物界特别推出“真实性保护原则”,以确保保护过程中文物信息不致流失。同样,非物质文化遗产界也据此提出“原真性保护原则”,以确保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遗产项目得到原汁原味的传承。

让我们再来弄清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说急功近利的政绩观让人们将精力放在了更容易操作,也更容易兑现的文创产品开发上,而最终放弃了对于“遗产”的坚守。

纵观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我们发现各保护主体更关注能“走市场”的非遗项目;在“市场化”的非遗项目保护过程中,则更关注项目的经济价值,而忽略其文化、社会、历史认知等其他价值。具体原因如下:首先,从政府层面来看,由于当下侧重GDP政绩考核,政府对能拉动地方经济、促进旅游市场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重视,尤其是只需经过简单“文创化”“产业化”就能带来可观经济效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

相反,对于前期投入大、见效慢,甚至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就很自然地被忽略了。其次,从传承人群体来看,在时代转型的背景下,很多传承人面临文化生态破坏和传统市场萎缩的困境,而“非遗+文旅”“非遗+扶贫”“非遗+文创”等倡导的商业模式,让他们看到并体验到短期变现的可能,所以迎合市场的“文创化”超越对传统的“坚守”,成为一部分人的选择。

从本质上而言,以上现象要么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价值认知不全的体现,要么是只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而有意忽略其他价值造成的。

要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就要弄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我们之所以要小心翼翼地保护好祖先留给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因为它们是中华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文明精华——想想看,这些历史上形成的织印绣染技术、陶瓷烧制技术难道不值得我们去保护吗?中医治疗技术、中药炮制技术、传统官式建筑营造技术难道不值得我们去保护吗?京剧、昆曲、沂蒙小调、信天游这些中华民族最优秀的表演艺术难道不值得我们去保护吗?我们的四大发明——这是典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难道不值得我们去保护吗?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根”,中华民族的“魂”,是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气质、独特智慧与独特思维方式,是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非常宝贵的精神财富,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一笔重要的文化战略资源。作为足以代表中华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那些只能体现个人审美、个人情趣、个人智慧或是个人气质的当代个人创作,显然不在一个层次。

当然,作为当代艺术,艺术家们创作出来的“现产”很可能依了当代人的审美,更容易走市场,更容易为当代人所接受,但说白了,这些当代创作即使再好,也不是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我们不能因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让我们真假不分,更不能因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让我们把“真遗产”变成“假遗产”,让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死在“变现”的路上。

作为遗产守望者,我们应永远牢记,评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标准不是“美不美”,“贵不贵”,而是“真不真”。如果只是为了“好看”、“好听”、“好吃”、“好卖”,而改变了这些遗产项目的原有基因,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走到了它生命的尽头。作为一方政府,我们千万不能混淆了“遗产”与“现产”区别,更不能拿了保护祖先遗产的钱,去保护那些刚刚创作出的“现产”,否则,泱泱数千年传承下来的中华文明、中华文脉,就很可能会因了我们的短视与急功近利而彻底断流!

作者:

苑利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苑利,1958年生,山东齐河人。民俗学博士。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学会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原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副会长,中方会长。代表作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文化遗产报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韩民族文化源流》、《龙王信仰探秘》、《从稻作文化看韩民族的文化源流与发展》(韩文)、《中国民俗学教程》、《民俗学概论》等。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民族遗产》、《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丛书》等学术丛书、杂志30多部。被翻译成英、日、韩、越语的学术成果约60余万字。近年来,获“国家图书奖提名奖”、中国文联“中国文艺理论创新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等多次。2002年参与文化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总体策划。2003~2004年赴韩从事文化遗产学研究,是我国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研究起步最早、研究成果最多的实力派学者之一。


热点推荐

2024年度河南省工艺美术学会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关于对2024年度河南省工艺美术学会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全省职称工作......
2024-12-18

镇平县:人才优势赋能 玉文化产业发展

没有人才就没有产业的发展。9月20日,记者走进镇平县,便感受到玉雕人才对玉文化产......
2024-12-17
0.067875s